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管理方式、享受政策的企业条件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17号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2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地方工信和发改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附件1),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后,于10月10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开展复核。根据第三方机构复核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
五、企业可于10月31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六、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企业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核实后的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附件3)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企业超过本条前述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予受理,该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3年度相关政策。
七、地方工信和发改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企业条件的企业,函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对符合政策的企业条件适时调整。
附件:
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28日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业申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编制日期:2023年8月
目录
1.1 编写目的......................................................................................... 1
1.2 系统功能......................................................................................... 1
2.1 注册和登录...................................................................................... 1
2.2 企业申报-列表页面......................................................................... 3
2.3 企业申报-填报页面......................................................................... 4
2.4 填报时间......................................................................................... 7
2.5 账号信息修改.................................................................................. 7
2.6 重新修改企业类型填报................................................................... 8
1
简介
1.1
编写目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 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本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特建设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系统(后简称:本系统)。
本文档主要讲解申报企业的账号注册、在线申报等相关操作。
1.2
系统功能
本系统所称申报企业是指财税〔2023〕17 号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申报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需以一种类型进行申报。申报企业注册账号后,需要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本系统“企业申报”模块填报并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2
功能介绍
2.1
注册和登录
建议使用新版本谷歌、火狐等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本系统地址: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进入登录页面。
在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申报企业使用企业信用代
码作为登录名进行账号注册。
图2-1
注册页面
如果输入“企业信用代码”后,提示“企业信用代码已经存在”,说明该企业
已完成注册,应及时做好内部沟通,特殊情况请联系系统技术单位解决。需要注意,因人员变动在工作交接时,应及时变更验证手机号,并做好账号的交接工作。
图2-2
信用代码已注册使用
注册完成后,回到登录页面,输入登录名(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手机验证
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2.2
企业申报-列表页面
申报企业可以在“企业申报”列表页面查询历史申报项目,查看和修改项目信息,导出申请表,删除未提交数据,查看审核状态等操作。
特别建议:因填报和提交的扫描文件较多,相关内容可能需要公司多个部门协同完成。因此建议正式申报之前,应点击【添加】按钮,记录申报页面需要填报和提交的扫描文件,分发给各部门筹备,指定负责人收集相关资料后统一进行申报操作。
图2-3
企业申报-列表页面
填写搜索条件后,点击【搜索】按钮,系统会依据搜索条件展示历史申报数据
列表。选择某条数据点击操作列的【查看】按钮,可以查看信息详情,点击【导出】按钮可以导出申请表,点击【添加】按钮,可以进入信息填报页面,点击【修改】按钮,可以进入信息修改页面。
“状态”列信息,展示申报信息的审核进度,包括:未提交、审核中、待修改
提交、通过、不通过五种状态。 “未提交”是申报企业【暂存】的数据,还没有提交审核;
“审核中”是申报企业已【提交】的数据,相关单位正在进行审核,再此期间申报企业无需操作;
“通过”“不通过”是申报数据已经有最终的审核结果;
“待修改提交”是需要申报企业进行修改的数据,申报企业应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页面,查看页面顶部的退回修改建议,按照建议提示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及时提交,相关单位会再次审核。
图2-4
企业申报-退回修改
2.3
企业申报-填报页面
申报企业需要按照页面提示和“注意”描述内容,逐项填报和上传文件。确保填写内容和上传的附件满足申报要求,才能进行【暂存】和【提交】操作。
点击【下载承诺书模板】后,按照模板要求盖章、签字后,点击【点击上传】按钮,提交承诺书扫描件。“所在地区”选择时应注意: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请拉到选项最后进行选择,请勿选择所在省。计划单列市包括: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
图2-5
承诺书和所在地区
依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申报企业业务”选项,当“申报企业业务”选择包含“其他”时,需要在输入框中补充填写企业业务。
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企业基础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材料扫描件,填写分公司情况。
图2-6
知识产权信息
经营情况中的填写内容应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系统会结合填写内容实时进行校验和提示。如:若“具有与主营产品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
(项)”数量为 0,请提供有关“企业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加盖企业公章的说明材料。
图2-7
生成企业申请表
点击【生成企业申请表】按钮,系统会将页面填写内容按照模板格式输出文件,
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 PDF 格式文件,点击【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文件。
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上传”部分,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请知悉”相关提示内容,勾选复选框,声明已阅读并同意相关提示和要求。附件上传前,请仔细阅读提示内容。
图2-8
附件信息
信息填报完成后,可以点击【暂存】按钮,暂存项目信息。暂存信息后可以在列表页面,点击【修改】按钮对填报信息进行再次编辑。
点击【提交】按钮,可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前,请再次检查核对,申报信息提交后将不能修改,请认真核对。特殊情况请联系省级主管部门协商退回。
2.4
填报时间
点击“企业申报”模块名称,进入列表页面。点击【添加】按钮进入信息填报页面。
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关于填报时间、政策要求等相关信息。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通道。同时,本系统会结合实际工作安排,适时关闭夜间访问,请申报企业合理安排使用时间。
图2-9
填报时间
2.5
账号信息修改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手机号、邮箱等账号信息需要修改时,可以点击右上角
顶部的登录名进入修改页面。
图2-10
账号信息-展示页面
点击“登录名”对应的信用代码链接后,弹出账号信息修改页面,可以修改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手机号、邮箱等账号信息。
图2-11
账号信息-修改
2.6
重新修改企业类型填报
不同类型企业填报的信息不同,并且一家企业(以统一信用代码为准)一个年度只需选择一种企业类型,提交一次申请。申报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企业类型进行填报。申报企业如遇到需要修改企业类型重新进行申报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操作:
1. 如果已经填报申报数据,需要在列表页面点击【删除】按钮将数据删除。包括删除暂存的未提交数据。否则再次点击【添加】按钮时会做出提示,政策规定:一家企业一个年度只能以一种企业类型提交申请。
图2-12
列表页面-删除
2. 账号信息中修改“企业类型”。点击“登录名”对应的信用代码链接后,弹出账号信息修改页面,选择正确“企业类型”后,点击【保存】按钮,确认修改。
图2-13
账号信息-修改企业类型
3. 重新添加数据。修改“企业类型”后,回到列表页面,点击【添加】按钮,
即可进入到新的申报页面。
系统填报如有问题,请分别咨询: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联系人:柴老师 13261676982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联系人:丁老师
010-68209557
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联系人:王小军 010-88559177,